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 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 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 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 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 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 ,竟以乱晋... 更多 >>